破僵局巧解技术难题 促发展护航未来产业
时间:2026-03-10 阅读:71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就未来产业发展作出重要论断,要求站在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战略高度,立足客观条件,发挥比较优势,坚持稳中求进、梯度培育,推动我国未来产业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未来产业的培育发展,离不开稳定公平、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襄阳高新区法院紧扣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立足司法职能,成功调解一起涉无人驾驶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以柔性司法促成双方达成共识、握手言和,为辖区未来产业发展保驾护航,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基本案情
2023年底,某材料公司与某机械公司签订了一份《专用设备技术服务合同》,约定由某机械公司提供三套无人驾驶摆渡车设备及技术服务,合同总价14万元。然而设备安装后,双方就调试结果产生严重分歧:原告某材料公司认为设备无法实现无人驾驶与地爬车联动,与预期使用效果不符,要求解除合同、退款赔偿;被告某设备公司则认为设备已达生产条件,问题出在对方,反诉要求支付剩余款项。双方各执一词,商业合作濒临破裂。
精准把脉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深入研究案情,剖析双方经营困境,试图在保护技术创新与维护市场秩序之间,找到最优解。这类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与传统买卖合同有着本质不同,技术标准模糊、验收条件主观性强、履行过程反复等特点,意味着如若简单判决,不仅耗费大量司法资源,更易陷入“非此即彼”的裁判僵局。
为此,承办法官并未急于开庭断案,而是在双方各执一词的表述中,抽丝剥茧地摸清两家企业的核心诉求——原告急于止损,不想让设备继续闲置;被告希望回款,不愿让技术劳动付诸东流,为后续调解奠定了坚实基础。
耐心调解
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始终秉持高效解纷、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在充分尊重双方意愿的基础上,开展调解工作。承办法官敏锐绕开技术细节的争议泥潭,引导双方从对抗转向对话,反复传递“诉讼不是目的,发展才是根本”的核心理念。承办法官从“法律账”“经济账”“信誉账”三个维度向双方释法明理,详细讲解技术类纠纷的的相关法律规定,分析案件判决可能面临的后果,并核算双方诉讼成本、时间成本和商誉损失。经过多轮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的《专用设备技术服务合同》解除,原告已付的技术服务费9.93万元不再返还,被告不再追讨未付的4.07万元,设备就地归原告所有。
至此,这起涉企纠纷画上圆满句号,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两家企业重拾信任,保住了未来合作的可能,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深度统一。
法官心语
每一起涉企纠纷的背后,都关系着企业未来的生存发展。如果只是为了结案而判决,赢了官司的一方未必能赢得市场,输了官司的一方可能就此一蹶不振。法官要做的,是在纷繁复杂的案件事实中,摸清双方到底想要什么,在保护技术创新与维护市场秩序之间,找到一个让两家企业都能接受、都能继续往前走的路。
今后,高新法院将持续立足优化营商环境核心目标,聚焦辖区企业发展需求,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在推动纠纷实质化解的同时,立足长远,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全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