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特辑】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你知道多少?
时间:2026-03-13 阅读:382
普法进行时,维权正当时。当权益受到侵害时,你知道如何依法维权吗?哪些证据必须保留?今天这篇普法内容,把关于消费者维权的那些事儿一次说清楚。
预付卡跑路
场景:小李在楼下理发店充了500元,说好洗剪吹8折。一个月后路过,店面已关门,老板电话也打不通。
如何维权? 办理预付卡时,务必签订书面合同,仔细阅读使用范围、有效期限、优惠条件及退款等条款,对不合理之处及时提出。充值应量力而行,不因高额优惠一次性充入过多金额,优先选择小额多频的方式降低风险;同时妥善保管合同、发票、消费记录及聊天记录等凭证,作为维权时的有效证据。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22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应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具体内容、价款、退款方式及违约责任。经营者应按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不得降低质量或任意加价。未按约定提供的,应按消费者要求履行或退款。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可能影响正常服务的,应停止收取预付款;决定停业或迁移场所的,应提前告知消费者并履行公告义务。消费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或退还预付款余额。
“本店概不退换”
场景:小张网购一件毛衣,收到后颜色跟图片差太多,想退货。客服回复:“亲,本店是特价款,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哦”。
如何维权? 对于网购的商品,消费者均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权利。但以下四类商品除外:特殊的定制商品、鲜活易腐的生鲜产品、在线下载的数字化商品、交付的保质期刊等时效性强的商品。此外,像”内衣“这种经消费者确认不宜退货的特殊商品,在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适用“不退不换”条款。如遇到类似情况,下单前要看清商品是否属于例外,收货后不满意,则在七日内申请退换货。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欺诈性消费
场景:小刘在直播间下单进口水果,标注是“超大熟果”。收到后发现个头小还生,找主播理论,被拉黑。
如何维权?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赔偿金额为商品价格或服务费用的三倍,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算。如若购买的是食品,则赔偿基数为价款的十倍或损失三倍(择高计算),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但个人闲置物品转让及自产自销等非经营者销售行为、以及无实际损害事实的情形(如已食用问题食物但无不良反应),都无法主张上述惩罚性赔偿。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当权益受损时,广大消费者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也要在此提醒大家,维权有边界,理性是前提。既不让不法商家肆意侵害权益,也不逾越法律边界滥用权利,才能守住公平消费的底线。
